摘要註: |
以英國法上侵權訴訟的發展進程為線索,我們可以將這本書的內容分為三個部份。原告在起訴之前必須確認被告侵權行為的類型,以便於向法院提起訴訟,所以,本書第一至七章介紹了英國法上侵權行為的各種類型。第二個部份是被告的一般抗辯事由,第八章對此進行了詳細的論述。在前面幾種不同的侵權行為類型訴訟的第一個階段,原告提供各種證據以證實被告實施的侵權行為,如果被告不想承擔法律責任,就必須提出對抗原告賠償請求的理由,即抗辯事由。一旦被告的抗辯事由不被採納,經法院判決其必須承擔侵權責任,則應考慮如何對原告所受到的損害提供法律救濟,以恢復到他沒有遭受損害之前的狀態,這就是侵權訴訟的第三部份的內容───救濟措施,即本書的第九章。 |